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安徽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业经2017年5月4日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
2017年5月15日
安徽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激励学校各单位更加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激发各专(兼)职资产管理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服务,结合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二章 评选奖项、范围
第三条 评选奖项。
(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第四条 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国有资产工作分管领导、专(兼)职资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评选条件和评价方法
第五条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和评价方法。
(一)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所占有使用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努力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2、对本单位占用资产的账、卡、物进行日常管理,确保资产的账、卡、物相符。
3、积极开展本单位占用资产的清查工作。
4、及时准确向学校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报送本单位占用资产的统计报表。
评价方法:依据部门单位相关材料综合评分。
(二)国有资产采购流程规范,材料完备、执行力强。
1、采购预算准确、立项论证规范、资料申报完备。
2、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和年初全预算采购规程。
3、项目验收规范及时、自行采购监管到位,年度采购结项率高。
4、积极配合采购项目的质疑投诉等回复工作。
评价方法:以单位项目采购事实为依据综合评分。
(三)固定资产管理规范、高效。
1、本单位新增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库。
2、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本单位固定资产信息完整、准确、规范。
3、本单位固定资产利用率高、闲置率低、损毁率低。
4、本单位设备维护及时。
5、积极做好本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等工作。
评价方法:以统计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和现场查看相结合综合评分。
(四)公共房屋的配置合理、使用情况好。
1、本单位管理干部办公用房配置符合相关规定。
2、教学、行政办公辅助用房配置合理且使用率较高。
评价方法:以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五)其他加分条款
1、积极做好本单位固定资产共享和调剂工作。
2、本单位的文物、档案、陈列品等保存完整、规范。
3、本单位无形资产管理规范。
4、专项工作完成质量高。
评价方法:依据具体工作实绩逐项进行综合评分。
第六条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评价方法。
(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评选条件和评价方法。
1、在本单位认真宣传贯彻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之中,纳入到相应的规章制度之中。
评价方法:依据部门单位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2、重视本单位采购组织、监管,圆满完成年度采购工作。年初采购预算编制科学、组织有力,注重对本单位教职工采购制度的宣讲、指导,采购流程规范,积极配合学校管理部门完成项目采购工作
评价方法:依据分管领导的工作实际进行综合评分。
3、加强与学校归口资产管理部门的联系,协同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高效率使用、安全完整。
评价方法:查看相关工作记录材料和现场考评相结合进行综合评分。
4、关心本单位兼职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保障他们的工作条件,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评价方法:查看相关材料和现场考评相结合进行综合评分。
(二)专(兼)职资产管理员评选条件和评价方法。
1、热爱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国有资产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及时维护本单位的国有资产信息。协助完成新增资产登记入库;积极完成本单位资产信息的变更。
评价方法:依据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和相关文件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2、有较高的采购业务能力,能认真履行本单位采购工作职责。本单位年度采购预算编制科学、材料上报及时;采购清单参数编制精准,能够满足需求、规避倾向性指标,参考价格合理;积极配合学校招投标及采购中心完成标书编制等采购工作。
评价方法:依据单位项目采购人员的工作实际进行综合评分。
负责本部门单位资产处置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本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参与完成学校和学院国有资产有关专项工作,完成质量较高,工作业绩突出。
评价方法:依据相关工作文档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4、主动接受归口资产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业务知识。
评价方法:依据相关部门工作记录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分。
5、担任兼职资产管理员工作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者。
评价方法:依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第四章 评审和奖励
第七条 评审程序。
(一)自评申报。各部门单位对照《安徽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标准》,对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自评,符合申报奖项条件的单位,结合本单位国有资产工作实际情况申报。
(二)综合考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依据评选办法、《安徽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标准》、国有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和上报各类材料,区别学院、行政机关和附属单位等情况,对有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三)学校评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参照各部门上报材料和综合考评结果,通过民主评议,确定获奖单位和个人。考核结果报学校审定。
(四)公示表彰。评选出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在校园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并进行表彰。
第八条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每次评选名额和奖励金额分别为:
(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5个,奖励金额:5000元/个。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0名,奖励金额:1000元/名。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九条 国有资产管理考评工作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资产管理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标准》
2、《公房使用管理评价参考标准》
附件1
安徽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序号 |
评价细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和评价方法 |
自评得分 |
考评得分 |
1 |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视情况 |
10 |
评价方法:依据部门单位相关材料综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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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所使用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效益情况 |
2 |
非常好(2)、较好(1.6)、一般(1.2)、较差(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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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本单位占用资产的账、卡、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
3 |
非常好(3)、较好(2.4)、一般(1.8)、较差(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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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本单位占用资产的清查工作 |
3 |
非常好(3)、较好(2.4)、一般(1.8)、较差(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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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向学校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报送本单位占用资产的统计报表情况 |
2 |
非常好(2)、较好(1.6)、一般(1.2)、较差(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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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有资产采购情况 |
20 |
评价方法:以单位项目采购事实为依据综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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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采购预算编制、立项论证、资料申报工作 |
6 |
非常好(6)、较好(4.8)、一般(3.6)、较差(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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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执行先预算后采购和年初全预算采购规程情况 |
6 |
非常好(6)、较好(4.8)、一般(3.6)、较差(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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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项目验收、自行采购监管,年度采购结项情况 |
5 |
非常好(5)、较好(4.0)、一般(3.0)、较差(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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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采购项目的质疑投诉等回复工作 |
3 |
非常好(3)、较好(2.4)、一般(1.8)、较差(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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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
50 |
评价方法:以统计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和现场查看相结合综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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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新增固定资产登记入库情况 |
10 |
非常好(10)、较好(8)、一般(6)、较差(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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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维护情况 |
10 |
非常好(10)、较好(8)、一般(6)、较差(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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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8 |
按在用固定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总额*100%计算:得分大于95%的得8分,大于90%的得6分,大于85%的得4分,大于80%的得2分,小于80%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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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固定资产闲置率(%) |
6 |
按闲置固定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总额*100%计算:得分小于0.1%的得6分,小于0.2%的得4分,小于0.3%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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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设备维护情况 |
4 |
非常好(4)、较好(3)、一般(2)、较差(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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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工作 |
8 |
按期报废报损资产率(%)=按期报废报损资产总额/到期待报废报损资产总额*100%计算:得分大于95%的的8分,大于90%的得6分,大于85%的得4分,大于80%的得3分,大于75%的得2分,小于75%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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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固定资产损毁率(%) |
4 |
按损毁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总额*100%计算:得分小于0.5%的得4分,小于0.7%的得3分,小于0.8%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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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共房屋的使用管理情况 |
20 |
评价方法:以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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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管理干部办公用房情况 |
10 |
按(实际使用总面积-配置标准)/配置标准*100%的绝对值计算:结果小于10%的得10分,小于20%的得8分,小于30%的得6分,小于40%的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副处级以上实职办公面积超出配置标准(博士导师或教授按20平方米/人计算)10%的每人次扣1分。该项实得分为“得分”去掉“扣分”,且最低取到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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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教学办公辅助用房情况 |
10 |
按(实际使用总面积-配置标准)/配置标准*100%的绝对值计算:绝对值小于10%得10分,小于20%得8分,小于30%得6分,小于40%的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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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分条款 |
10 |
评价方法:依据具体工作实绩逐项进行综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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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固定资产共享和调剂工作 |
2 |
非常好(2)、较好(1.6)、一般(1.2)、较差(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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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文物、档案、陈列品等工作情况 |
3 |
非常好(3)、较好(2.4)、一般(1.8)、较差(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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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无形资产管理情况 |
2 |
非常好(2)、较好(1.6)、一般(1.2)、较差(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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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
3 |
非常好(3)、较好(2.4)、一般(1.8)、较差(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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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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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公房使用管理评价参考标准
根据行政机构编制数、管理岗位编制数,兼顾机构工作性质核算。面积均为使用面积,不包括门厅、走廊、楼梯、厕所等公摊面积。
公用房的配置基本参数包括全日制学生人数、教职工编制数、行政机构的编制数及工作特性等。
标准生采用以下比例折算:1本科生=1标准生,1进修生=1.5标准生,1全日制研究生=1.5标准生,1留学生=3标准生。
1.管理干部办公用房
1.1正处级实职每人额定办公面积为18平方米。
1.2副处级实职每人额定办公面积为12平方米。
1.3定编的科级机构定额办公面积为20平方米,核减2个本科级机构中科级及以下管理干部的定额,编制内超员每人定额办公面积为9平方米。
院团委、教学办公室、机关面向全校且经常性接待教职工和外来人员来访的科级机构定额为40平方米。核减3个本科级机构中科级及以下管理干部的定额。编制内超员每人定额办公面积为9平方米。
1.4本科生、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每人定额9平方米,兼职辅导员每人定额6平方米。
1.5系或教研室每个额定办公面积为20平方米。
2.教学、行政办公辅助用房
2.1试卷存放室按校准生数核算。每100名标准生2平方米,不足20平方米按20平方米核算,最大不超过40平方米。
2.2报刊资料室按教职工编制数核算。每人定额面积2平方米。
2.3图书资料原则上由校图书馆统一存放,如果确实需要按藏书量核算,5万册以下为20平方米,5万册以上为40平方米。
2.4机关各部门的专用档案室、专项使用的办公室及其他必须的辅助用房,由资产管理处核定,一般不超过20平方米(文件柜在地面平行正投影面积不小于40%)。
2.5学生社团组织用房根据学生实际数核算,每100名学生10平方米。
2.6学院会议室、活动室按教职工的编制数核算,每人额定面人1.5平方米,上限不超过250平方米。机关各部、处、办原则上不配备会议室,由学校统一规划建设,共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