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批复的学校车改方案要求,保留车辆将重新划拨使用,取消车辆进行处置,现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保留车辆的移交
1.办理时间:2019年11月21日(周四)上午9:00。
2.办理地点:花津校区财务处与敬文图书馆之间的广场。
3.移交车辆和材料:保留车辆以及保留车辆的《车辆注册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保险单》等原件、购车发票的原件(或复印件)、所有车钥匙。
4.参加人员:学校办公室、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
5.移交程序:保留车辆原使用单位提交车辆及材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验收—调剂使用单位接收车辆及材料—相关单位负责人在资产变更交接单上签字。
6.联系人:杨利红,陈庆荣;
联系电话:3937181,13505538230。
二、 取消车辆的封存
1.办理时间:2019年11月25日(周一)上午9:00。
2.办理地点:敬文图书馆地下停车场制定区域。
3.移交车辆和材料:取消车辆以及取消车辆的《车辆注册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保险单》等原件、购车发票的原件(或复印件)、所有车钥匙。
4.参加人员:学校办公室、保卫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管理处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
5.移交程序:取消车辆原使用单位提交车辆及材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验收—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取消车辆封存清单上签字。
6.联系人:杨利红,吴吟黎;
联系电话:3937181, 13505538230。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