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学校教师周转房统一安装热水设施,学校逐步收回热水系统的用电、用水及日常维护成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热水采取热水表计量方法, 标准为40元/吨。
二、收费方式
周转房热水收费从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采取按月预收,退房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多人共住的,按人分摊。暂订预收标准为100元/月/人,从工资中扣缴。对于预收费用与住户实际使用热水费用相差较大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三、其他事项
学校负责热水系统的维护,在通常情况下,提供24小时热水服务,花洒出水口温度在42℃-50℃之间。
住户应爱护室内设施、设备,花洒、龙头维护、维修由住户负责。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由住户报房产管理部门同意后免费更换。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