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办公会议议题征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处长办公会会议程序,提高会议效率和议事决策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处长办公会议的议题征集范围为《资产管理处处务会议议事规则》中的内容。
第二条 根据内容和性质,议题主要有传达类、通报类、讨论类和决策类等四种类型。
第三条 处长办公会议题征集由处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 提出议题人员填写《议题征集表》,一般应提前3天报送处办公室。临时动议的议题原则上不予安排。处办公室对议题进行汇总后,报会议主持人审定。
第五条 确定上会的议题一般应在会前准备相关材料。凡未提交会议材料或论证不充分的决策类议题,原则上不列入会议议题。
第六条 决策类议题材料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事项的背景,决策依据,必要性、可行性论证,解决方案或倾向性意见及利弊分析。
第七条 议题的相关材料须经分管领导审定并同意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讨论,并于会前2天报送处办公室,由处办公室分发至参会人员。
第八条 在议题征集和材料准备过程中,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办公会议议题征集表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月日
议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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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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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内容简要介绍及会议材料(可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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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处长 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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