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采购管理规定(试行)》(校资产字〔2012〕3号)和《安徽师范大学招标管理暂行办法》(校资产字〔2012〕4号)的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徽师范大学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协调、实施学校各类采购工作。领导组组成情况如下:
一、固定成员
领导组组长由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固定成员为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教代会执委会主要负责人。
二、不固定成员
不固定成员为教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新校区建设指挥部综合办公室、校医院、图书馆、信息管理中心等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以及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评标专家组组长(根据每次采购项目的内容分别确定)。
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及采购中心具体承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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