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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9-28 编辑:汪海燕 点击数:

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             

                  2023年9月26日            


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月”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增强师生实验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教发函〔2023〕68号)和《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办字2021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危化品管理,共建实验室安全

活动时间:10月9日至11月19日

二、领导组和工作组主要任务安排

(一)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组。负责“实验室安全月”活动的方案制定、贯彻落实、整体推进、保障投入、综合协调,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组办公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具体负责落实领导组的决策,协调指导推进活动的开展。

(二)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行政副院长、教学副院长和科研副院长任副组长,实验室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为工作组成员。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实验室安全月”活动。

三、活动安排

各学院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根据本单位专业实验活动的特点,集中开展符合本专业实验室安全要求和标准的安全教育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一)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

1.学校工作安排

1)学校更新线上学习资源。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官网、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增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标准、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教育培训视频、应急处置视频等学习资源,并按检查项目分类上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2)学校编撰并印制《实验室安全手册》《实验室安全十项禁令》。

3)学校制作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题展板,涵盖安全事故警示、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使警示教育学习更便捷、教育效果更直观。

2.学院工作安排

1)学院组织新生和新入职教职工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各类实验室安全知识材料。相关学习材料可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官网“实验室安全”版块下载学习(https://zcc.ahnu.edu.cn/sysgz/sysaqjy/sysaqjy.htm)。

2)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作专题教育展板,并组织巡展,也可借用学校展板展览。

3)学院要组织各实验室学习《实验室安全十项禁令》并在醒目位置张贴

(二)开展危化品管理专项培训

1.学校工作安排

1)学校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题培训。通过“主会场+分会场”视频会议的形式,学校邀请在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和第三方专业公司的专家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能力。

2)学校邀请第三方专业公司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演练。通过线上远程观摩和线下应急行动相结合的方式,选用1间化学类实验室为模拟场景,开展应急演练。各相关学院集中组织师生线上观看,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学院工作安排

1学院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各学院应结合学科特点,对新生和新入职教职工集中开展不少于1次的实验室安全专题教育培训。各学院可自行邀请学校实验室安全技术督导组专家、实验教师及校外实验室安全专家担任培训专家。

2)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等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的重点单位,要自行组织或联合开展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3)学院实验室要组织专项教育培训。各实验室负责人在新生进入该实验室前必须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实验任课教师、实验室负责人应上好开学实验第一课,结合实验项目内容、实验室特点、实验风险点,解读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明确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强调实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主要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置、危险废弃物收集转移规范等,并将危险性设备操作规程和常见风险点的注意事项上墙。同时,课题组或实验室应组织开展微应急演练,如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的选择与使用;应急喷淋装置和洗眼器的使用;参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应急处理等。

(三)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检查

1.学院自查自纠

各学院应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要求,结合前期实验室安全督查结果,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各学院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立即开展整改落实;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于自身无力解决的隐患,应提交整改报告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临时安全措施无法落实的实验室要暂时关停。

2.学校督查整改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组和实验室安全技术专家督导组将深入实验室,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回头看”,利用新的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对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和督查,确保专项检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历次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实验室将被列为重点督查对象。学校将对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写实性通报。

(四)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

1.准入对象

所有2023级本科生及需开展实验活动的2023级研究生均应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并参加考试。其他学生可自行参加学习,不作考试要求。各学院自行建立新入职教职工实验室准入标准,并组织落实。

2.考试题库

学校将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等文件内容,更新通识类题库(Ⅰ类题库)和专业性题库(Ⅱ类题库),增加管制类化学品安全必考题库(Ⅲ类题库)。

3.考试组卷和形式

各学院负责考试组卷工作,根据学科特点合理设置各类题型比例。考试通过线上组织。各类人员考试组卷由学院通过考试系统设置。考试组卷和形式的具体要求见表1。

试卷原则上总题数100题,总分100分,试题由系统随机从试题库抽取。考试合格分数95分,合格者系统颁发准入证书。不合格者,须参加补考,直至考试通过。学校将对实验室安全考试情况进行写实性通报。

1 考试组卷和形式安排

考试对象

组卷范围

考试形式

1)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的所有实验人员;

2)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和地理与旅游学院的涉化人员

Ⅰ类题库、Ⅱ类题库(≥50%)、Ⅲ类题库(全选)

集中考试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和地理与旅游学院的非涉化人员

Ⅰ类题库、Ⅱ类题库(≥50%)

集中考试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Ⅰ类题库

集中考试

其余学院

Ⅰ类题库

分散考试

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形式分为集中考试和分散考试。参加集中考试的学院应安排在机房集中开展,并在考试前将考试时间、地点告知实验室管理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会同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协助完成考试。其余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要求新生完成安全准入考试。

本次准入考试利用新的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开展。学校将于10月中旬组织召开操作培训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总结归档

(一)各学院要在各平台做好“实验室安全月”相关专题宣传,并将相关通讯报道反馈至实验室管理科,共同建设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实验安全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

(二)各学院可利用新的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发布检查任务、安排检查专家、上报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整改、组织督查复查,实现安全隐患的销号式管理。

(三)各学院应及时总结梳理“实验室安全月”活动,于11月24日前将活动总结(附件2)反馈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李硕林  3869386


附件:1.“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安排表

2.“实验室安全月”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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