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实验用易耗品购置计划
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3年实验用易耗品集中采购工作,请各相关学院按要求及时上报购置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需申购。凡需求量较大的管制类化学品、非管制类化学品、生物试剂和玻璃器皿及其他耗材等实验用易耗品,均由学校以带量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及供货单价。有采购需求的学院要根据2023年度所承担实验项目及任务的实际需求,分类填写《2023年实验用易耗品购置计划》(见附件)。
2.严格审核。各相关学院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所提供材料的各项信息必须清晰、准确,不得漏填、错填,因信息错误造成的不能采购或错误采购由填报单位负责。
3.按期报送。请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并于12月30日前将《2023年实验用易耗品购置计划》的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可扫描成PDF)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逾期不报或材料不齐的,视为无采购需求。
联系人:李硕林 联系电话:3869386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实验用易耗品购置计划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