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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16 编辑:汪海燕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119号)文件要求,学校开展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与任务

2021-2022学年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共计8个报表,分别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二)、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和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综表一)。各报表样表、填报说明见附件。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基表一、基表二和综表一填报以及汇总全校数据上报,财务处负责基表七,各相关学院负责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和基表六。负责单位完成数据统计、填写、审核、报送报表,协助单位协助负责单位完善相关报表。具体任务分工如下表:

序号

报表名称

报表简称

负责单位

协助单位

1

教学科研仪器

设备表

基表一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各相关学院

2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

基表二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各相关学院

3

贵重仪器设备表

基表三

各相关学院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4

教学实验项目表

基表四

各相关学院

教务处

5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基表五

各相关学院

人事处

6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基表六

各相关学院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7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基表七

财务处

各相关学院

8

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

综表一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相关说明

1.本次实验室信息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2.学校将向各学院工作联系人反馈上一年度填报数据以供参考。

3.基表三已列出校资产系统中各学院教学科研贵重仪器基础数据以供参考(登记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24日),2022年8月24日—8月31日间登记入库的贵重仪器信息请各学院自行补填。

4.基表六中实验室按间为单位进行填报。基表四、基表五和基表六中的“实验室编号”和“实验室名称”需保持一致。

三、报送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2.基表四和基表五报送前需经教务处和人事处核查。

3.负责单位需同时报送纸质报表和电子文档。纸质报表(一式一份)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文档(Excel表)通过行政办公系统发送给联系人。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

4.为保证统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相关学院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包括: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号等)于2022年8月31日前发至联系人。

 

人:刘航

联系电话:3869386  15755503141

联系邮箱:liuhang@ah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及填表说明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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