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花津校区设立公用办公室的通知

时间:2022-09-09 编辑:汪海燕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产资源集中使用和管理,方便其他校区师生到花津校区办理事务,结合实际需求,按照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学校在花津校区设立校公用办公室,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地点

花津校区学苑北楼9#楼二楼203室

  1. 设施与设备配备

       公用办公室内设置办公桌椅两套、公用电脑两台、打印机一台、文件柜一组、壁挂式空调一台。

    三、使用安排

    1.自2022年9月10日起,公用办公室正式投入使用。

    2.按照即需即办的原则,简化使用程序,使用人可在花津校区学苑北楼9#楼一楼物业值班室领取钥匙并做好登记工作,用后请及时将钥匙归还值班室。

    四、注意事项

    1.公用办公室为学校设置的公共办公场所,主要供其他校区部门、单位在花津校区办理公务之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

    2.办公室内所有设施和设备均为学校固定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挪用,不得随意损坏或更换。

    3.使用人务必注意用电安全,在使用完毕后关好门窗,及时关闭空调,切断电脑、照明等用电设备电源。

    4.公共办公室为公共空间,不得摆放私人物品。使用人在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保持环境整洁。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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