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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花津校区设立公用办公室的通知

时间:2022-09-09 编辑:汪海燕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产资源集中使用和管理,方便其他校区师生到花津校区办理事务,结合实际需求,按照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学校在花津校区设立校用办公室,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地点

花津校区学苑北楼9#楼二203

  1. 设施与设备配备

       公用办公室内设置办公桌椅两套、公用电脑两台、打印机一台、文件柜一组、壁挂式空调一台。

    、使用安排

    1.2022910日起,公用办公室正式投入使用。

    2.按照即需即办的原则,简化使用程序,使用可在花津校区学苑北楼9#楼一楼物业值班室领取钥匙并做好登记工作,用后请及时将钥匙归还值班室。

    注意事项

    1.公用办公室为学校设置的公共办公场所主要供其他校区部门单位在花津校区办理公务之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

    2.办公室内所有设施和设备均为学校固定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挪用,不得随意损坏或

    3.使用人务必注意用电安全,在使用完毕后关好门窗,及时关闭空调,切断电脑、照明等用电设备电源。

    4.公共办公室为公共空间,不得摆放私人物品。使用人在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保持环境整洁。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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