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开学后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开学返校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春季学期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落实实验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各单位要按照教育厅文件精神和学校开学返校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要在开学前做好实验室卫生清理、通风、消杀和防疫物资储备,开学后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实验室日常防疫工作。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常规安全隐患排查。对实验室环境、消防设施和水电设备等常规安全进行隐患排查,确认消防设施有效性及配置的合理性,确认水电设施安全可用,确保实验室能够及时投入使用。需特别注意长期关停的实验室,充分考虑重新启用时的供水、供电、设备部件老化等潜在安全风险。
2.重点危险源隐患排查。对照上学期摸排的实验室危险源信息,做好实验室危险源(包括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激光、特种设备、机械安全和高温设备等)的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专人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危险源规范管理,有效控制实验室安全风险。
(二)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各学院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妥善处理,确保开学初实验室安全运行;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于自身无力解决的隐患,提交整改报告至学校研究和协调解决。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前不得使用。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结合学校防疫要求和新学期工作安排,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和风险管理机制。
各学院将春季学期开学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可扫描成PDF)于3月15日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近期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巡查。
联系人:李硕林 电话:3869386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