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和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17 编辑:刘航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营造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学校定于2020年11月集中开展实验安全教育和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教育和考试对象

各学院凡开设实验课程的专业,均应组织2020级本科生和研究生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并参加考试。其他学生可自行参加学习,不作考试要求。

二、安全教育内容

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及学校制定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制度普及;

2.实验室火灾等事故应急自救、互救逃生培训;

3.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实验动物等的安全使用及管理;

4.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转移规范;

5.实验室个人防护要求和实验操作规范;

6.国内外实验室安全事故分析与警示。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各学院根据本院专业实验活动的特点,在11月集中开展符合本专业实验室安全要求、特点和标准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如实验室安全视频展播、实验室安全警示教育展板等。各学院可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主页中“实验室安全”板块下载安全教育视频等资料。学校已制作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系列展板(详见附件1),各学院可自行印制,参考使用。

2.制作张贴安全信息提示牌

学校总结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针对实验室常见安全隐患编制《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十项禁令》(详见附件2)。学院组织各实验室于11月30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十项禁令安全警示牌”和“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印制并上墙。

3.集中组织学习安全手册

各相关学院要集中组织学生学习实验室安全相关知识。学校编撰并印制了《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详见附件3)供师生学习参考,安全手册每实验室发放一册,供有关实验人员学习查阅,不得带离实验室。各相关学院请安排人员于11月19日(周四)下午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评标室(行政楼102)现场领取安全手册。

4.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

各学院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各学院可自行邀请学校实验室安全技术督导组专家、实验教师及校外实验室安全专家担任培训专家。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学院,要按要求组织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5.组织安全考试

学院组织学生通过“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网址:http://sjjx.ahnu.edu.cn:8080,校外可通过VPN访问)完成试题库在线学习、模拟练习和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学生,在补考通过前,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相关操作。各相关学院负责完成组卷、组织考试等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要指定一名人员专项负责考试工作,填写《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学院管理员信息表》(详见附件4)并于11月20日前通过电子政务报送。学校将对各学院管理员进行安全考试系统操作培训。

6.开展实验安全操作专项教育

各实验室负责人在学生进入该实验室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实验室内的安全规定;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置;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实验过程中的风险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实验耗材的安全使用规范;危险废弃物收集转移规范等。各学院要对实验室操作安全专项教育进行安排,并监督落实。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教育和考试工作,落实安全教育责任,营造人人关心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各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单位年度实验室管理工作绩效考核。

2.安全准入是实验室安全最基本的制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是实验室准入的重要前提,各学院要切实将各项教育任务落实到位,考试未通过的学生一律不准进入实验室。

3.各学院要及时总结安全教育工作,有关总结材料(详见附件5)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请于12月4日前报送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李硕林    电话:3869386

特此通知。

 

附件:1. 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知识展板

2. 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十项禁令

3. 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

4. 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学院管理员信息表

5. 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模板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1月17日

Copyright 安徽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chengxt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行政楼一楼 邮编:24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