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国庆中秋假期将至,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式下,请各学院、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加强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安全和谐的气氛中欢度国庆、中秋佳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院应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安排专门时间,组织专题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学院要组织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注意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危险废弃物安全和消防及水电安全,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各学院结合开学初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制订好应急处置预案,临时安全措施无法落实的实验室暂时关停。
三、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实验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制度,指导学生规范操作,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做好个人防护,特别注意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辐射、生物危害、特种设备、机械传动、高温高压等对人体的伤害,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实验室工作人员离开前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室留宿,也不得在实验室内从事无关活动。
请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资产处〔2020〕9号)的要求,将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隐患台账,于9月30日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