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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05 编辑:朱露露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切实解决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账实不符、家底不清、闲置资产盘活不够、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对学校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和利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079号)要求,现就开展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学校按照“依法依规、全面排查、查纠并举、规范管理”的原则,组织全校各部门、单位开展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各部门、单位按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全面梳理排查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同时,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强化问题整改、严格制度执行、夯实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保障和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对学校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和利用。

二、方法步骤

(一)全面自查摸排(510日前完成)

各部门、各单位以20191231日为基准日开展清查盘点,如实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国有资产清查盘点表》(见附件1),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是否存在账实不符情况:(1)各部门、各单位核对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卡片是否与实物资产相一致;(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财务处核对资产管理系统中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卡片是否与财务资产账相一致。

2.是否存在资产闲置情况:(1)各部门、各单位核对本单位使用的房屋是否存在闲置情况;(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皖江学院、附中、附小、附幼核对有关房屋、土地等各类资产是否全部纳入省厅资产管理系统(含未办理产权证的),是否存在土地等资产闲置情况。

3.是否存在违规处置资产情况:各部门、各单位排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情况。

(二)制定整改措施(5月底前完成)。

各部门、单位针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其中,能够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行立改的,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7月底前原则上应整改到位。

(三)报送整改材料(65日前完成)。

1)各部门、各单位针对自查摸排中发现的问题,客观如实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情况表》(见附件2)和《安徽师范大学房产、土地等资产闲置情况明细表》(见附件3),并撰写工作报告(见附件4),经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于61日前将上述材料送至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同时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的待办事宜。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各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材料进行审核,撰写学校工作报告,经学校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于65日前将上述材料按照要求报送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专项排查。此次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实工作,认真开展各类资产的清查盘点和问题的排查整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确保此次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主体责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好资产账实不符、家底不清、资产处置不规范等各类问题,确保存在问题见底清零。

(三)严肃国资管理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报告排查出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对发现有不按规定要求开展排查、整改,故意瞒报、虚报、漏报、少报,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杨利红

联系电话:3937181 13505538230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国有资产清查盘点表

2.安徽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情况表

3.安徽师范大学房产、土地等资产闲置情况明细表

4. XXX(单位)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报告

 

安徽师范大学

2020430

 

安徽师范大学办公室               2020430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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