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资产管理处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调整的通知》(校人字〔2011〕17号),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公共用房的统一管理工作。评估期间,原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对全校房产进行了清查并绘制了相关分布图,但近五年来随着学校的发展,校内用房的结构分布和使用情况又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为全面摸清全校公共用房的分布及使用状况,为建立公共用房使用标准、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今后的资产清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近期我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校所有公共用房的使用状况进行彻底清查,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届时我处将提前与各单位联系,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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