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危险品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0-10-11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和安全开展,经研究决定,学校对全校的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化学危险品专指《安徽师范大学危险品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处〔20052号)界定的十类化学危险物品,具体分为:

1、爆炸物品

2、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

3、易燃液体

4、易燃固体

5、自燃物品

6、遇湿易燃物品

7、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8、毒害物品

9、腐蚀物品

10、放射性物品

二、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现有十类危险品的类别和数量情况;

(二)各单位存放危险品的专用仓库或场地等情况(含防护、消防、报警装置是否到位、完整,三废处理设施是否完善等);

(三)存放地点的安全保卫情况(含人员配备情况,防泄、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培训情况);

(四)是否有危险品使用管理制度及规定等;

(五)危险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原始记录(尤其是放射性物品的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分为单位自查和学校核查两个阶段。

(一)单位自查阶段(20101015日前

单位自查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完成。请各单位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逐项形成自查报告,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危险品情况登记表》(附件),提供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原始记录复印件。

(二)学校核查阶段(201010181022

学校核查工作由资产管理处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专家,根据学院提供的材料,采取听、看、查的方式进行,对各责任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四、有关要求

(一)危险品管理工作事关学校的安全稳定,请各单位对此次检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学校将对本次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详细通报。

(二)单位的自查报告和相关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请于1015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3869387

    箱:llinghm@mail.ah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危险品检查登记表

 

                            资产管理处

                           二○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危险品检查登记表.xls

Copyright 安徽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chengxt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行政楼一楼 邮编:24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