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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教室管理职责调整的通知

时间:2015-07-08 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理顺工作流程,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有关部门教室管理工作的职责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情况

(一)教务处的职责范围

教务处负责所有公共教室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后勤管理处的职责范围

后勤管理处负责教室、教师休息室内所有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维护和更换配置等工作,包括教学多媒体设备、录播设备、标准化考场设备、空调、电灯电扇、课桌椅、沙发、座椅、黑板、窗帘等。

(三)资产管理处的职责范围

资产管理处负责教室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招标采购方面的工作,不再负责教室使用安排和具体的设备管理工作。

二、新的教室管理职责将从714开始执行,具体的教室使用审批程序和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办法将由教务处和后勤管理处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后勤管理处  资产管理处

                           二○一五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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