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处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04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近期拟安排一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危险化学废弃物处置范围

本次拟处置化学废弃物包括:危险化学废液、危险化学废固( 空玻璃瓶、铁皮桶、塑料瓶及占有污染的包装袋等)、过期化学试剂(药品)、标签不明的化学试剂(药品)。本次危险化学废弃物处置不包括赭山校区化材学院药品仓库废弃物。

二、填报化学废弃物统计表

相关单位要按要求填写《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统计表》(附件1),并于1月9日前(纸质版签字盖章送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985840027@qq.com)。逾期不报,本批次不安排化学废弃物处置。

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一)实验废液

1.用塑料废液桶盛装的,要密封;大容积玻璃容器盛装的,必须再装入底部牢固的纸箱内,并用泡沫板、报纸等将空隙充实,避免玻璃间相互碰撞发生意外。

2.实验废液需按以下分类分别收集:有机类废液、有机酸类、有机胺类、无机酸类、无机碱类、重金属类、特殊重金属-汞等废液。

3.收集废液的容器外面应贴好标签(标签一),标签上清楚地填写废液中的危险化学成分、废液产生单位、信息填写人(限教职工)和联系电话。

(二)过期化学试剂(药品)及盛装化学试剂的空瓶

1.所有过期化学试剂(药品)都必须标签清晰、成分明确、盛装完好。

2.对于化学成分明确,标签脱落的,可自行打印标签(标签二),标签上清楚地填写化学名称、CAS号和相关提示信息,并填写来源单位(学院)、信息填写人(限教职工)和联系电话。

3.过期化学试剂(药品)要按照固体、液体分开装箱;有机类、无机类分开装箱;酸类、碱类、盐类分开装箱;氧化剂、还原剂分开装箱。空旧试剂瓶要盖好瓶盖,按玻璃、 铁桶、塑料分开直立装箱。

4.每箱装好后,内附一张装箱明细清单(详见附件2中清单格式),待处置公司技术人员核实后再封箱。

(三)标签不明的化学废弃物

1.标签不明的化学废弃物必须按照固体、液体分开装箱。

2.箱外必须用红色A4纸张贴未知名称药品标签(标签四),并填写来源单位(学院)、信息填写人(限教职工)和联系电话。

四、时间安排

1.1月9日(周三)前,完成《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统计表》的报送工作;

2.1月11日(周五)前,召开关于化学废弃物处置工作会议;

3.1月16日(周三)前,各单位完成化学废弃物分类装箱(不封口),并相对集中安全存放;

4.1月中下旬,回收处置公司技术人员到各学院进行装箱安检、称重并封箱;

5.寒假前,完成化学废弃物的转运工作。

五、有关要求

1.为节约化学废弃物处理费用,各相关实验室和实验中心可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对实验废弃物进行减量化处理,不将无毒无害的废液、试剂及药品当作化学废弃物处理;用剩的、多余的但尚可使用的试剂不作化学废物处理,可与其他实验室调剂使用。处置费用从各单位掌握使用的相关费用中支出。

2.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含化学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安排1-2位老师全程负责本次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处置工作。为方便工作,请工作人员实名制加入“安徽师大实验室管理工作群”微信群,以便及时沟通交流。

3.实验废弃物处置企业须有专门资质,由学校按规定采购协议服务单位,各单位不得私自联系企业随意处置。处置过程要在指定企业指导下进行,全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规范操作,杜绝发生事故。

 

 附件1:安徽师大实验室废弃物统计表.xlsx

 附件2: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回收分类标签.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月3日

   

 

 

Copyright 安徽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chengxt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行政楼一楼 邮编:24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