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校安全稳定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有序、规范、安全开展,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撤销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组,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科研处、研究生院、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信息管理中心、校医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组负责研究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队伍、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实验室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理等重要事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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