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13 编辑:刘航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开学后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开学返校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秋季学期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落实实验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各学院要按照教育厅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师防控〔2021〕5号)要求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要在开学前做好实验室卫生清理、通风、消杀和防疫物资储备,开学后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实验室日常防疫工作。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学院应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的要求,结合上学期第三方安全评估和暑期实验室自查自纠结果,对实验室环境、消防设施、水电设备和各类危险源(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激光安全、特种设备、机械安全和高温设备等)等开展全面检查。需特别注意长期关停的实验室,充分考虑重新启用时的供水、供电、设备部件老化等潜在安全风险。

(二)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各学院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妥善处理,确保开学初实验室安全运行;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于自身无力解决的隐患,应提交整改报告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得使用。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结合学校防疫要求和新学期工作安排,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和风险管理机制。

各学院于9月10日前将《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可扫描成PDF)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李硕林  电话:3869386

特此通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2.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9月2日


添加:李硕林

初审:刘桂云

审核:台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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