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时间:2023-06-06 编辑:汪海燕 点击数:

机构设置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为正处级建制,内设秘书岗1个及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实验室管理科、房地产管理办公室、招投标及采购中心4个科级机构。人员总编制确定为20名,其中设处长1名,副处长3名。

一、秘书

1.负责制度建设工作,并督促执行。

2.负责处内公共事务管理和协调、督办工作。

3.负责公文处理、印章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来人来访接待、对外联络、出行用车等工作。

5.负责本单位宣传报道、网站管理、信息管理工作。

6.负责办公用品、内部资产的管理工作。

7.牵头做好经费管理、劳资福利等相关工作。

8.负责相关会议会务工作。

9.协助做好工会工作和离退休职工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投标及采购中心

1.负责制订学校招标采购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学校年度采购项目预算编制汇总、论证。

3.负责审核各类采购项目,拟定采购模式和采购方式。

4.负责组织、审核采购文件编制发布、开评标、校内定标、合同签订。

5.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申报、实施、上传和结项。

6.负责网上商城采购、委托代理采购的业务实施、委托和监管。

7.负责招标采购内控建设,组织、监管学校各类采购活动。

8.负责维护招投标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招标采购档案。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

1.负责制订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固定资产的配置、日常监管和绩效评估工作。

3.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登记、资产建帐、建卡等工作。

4.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调剂、转让和信息变更工作。

5.负责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捐赠等处置工作。

6.负责组织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工作。

7.负责固定资产状态数据的管理、统计、分析、报表等工作。

8.负责维护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固定资产档案。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房地产管理办公室

1.负责制订学校房产、地产相关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集中管理报备手续。

3.参与建设用地规划论证、校舍建设规划论证工作。

4.协助做好土地、房产转固、入库登记工作。

5.负责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等公用房屋的配置、调整、监管工作。

6.负责学校青年教师周转房的配置、安排和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公房有偿使用、公租房租金管理相关工作。

8.协同做好危旧房治理、整改工作。

9.负责维护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土地、房屋档案。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实验室管理科

1.负责制订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订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审定实验室新建、调整、撤消、改造等工作。

4.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及考核评估工作。

5.负责实验室综合信息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等工作。

6.负责组织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立项论证工作。

7.负责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及绩效评估。

8.协同人事部门做好实验室管理队伍建设。

9.负责维护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实验室档案。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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