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行政办公用房清查整改工作,学校于4月3日以校办字〔2014〕10号文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办公用房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在4月底之前完成整改任务。
经过近一个月的工作,目前学校各单位行政办公用房清查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请各单位务必于5月9日前将本单位办公用房清查整改工作总结及整改后房间信息示意图、办公用房一览表(格式见附件)报送至至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办公室(纸质、电子版各1份)。
联系人:程啸天
联系电话:5910277
邮箱:chengxt7@126.com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二○一四年五月四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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