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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08 编辑:汪海燕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

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开学后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开学返校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秋季学期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落实实验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各学院要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师防控〔2022〕4号)要求,在开学前做好实验室卫生清理、通风、消毒和防疫物资储备,开学后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实验室日常防疫工作。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一)学院自查自纠

各学院应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要求,结合上学期反馈的“2022年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反馈函(第一次)”,逐项核实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同时,各学院要对实验室环境、消防设施、水电设备和各类危险源(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激光安全、特种设备、机械安全和高温设备等)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需特别注意长期关停的实验室,充分考虑重新启用时的供水、供电、设备部件老化等潜在安全风险。

各学院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妥善处理,确保开学初实验室安全运行;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于自身无力解决的隐患,应提交整改报告到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临时安全措施无法落实的实验室暂时关停。

(二)学校督查整改

近期,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组和实验室安全技术专家督导组将深入实验室,对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和督查。历次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实验室将被列为重点督查对象。

三、摸清危险化学品底数

各学院要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底数,填写《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表》(附件2),全面辨识安全风险点,尤其加强易制毒、易制爆、爆炸品、剧毒品等管制类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监管。管制类化学品目录见附件3。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建立《管制类化学品台账》(附件4)和《非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台账》(附件5),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核确认后,张贴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结合学校防疫要求和新学期工作安排,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销号式”管理。

2.各学院应于9月15日前完成相关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台账》和《非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台账》的张贴工作,并将《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6)的电子版、纸质版(可扫描成PDF)和《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表》的电子版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李硕林  电话:3869386

特此通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2.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表

3.管制类化学品目录

4.管制类化学品台账

5.非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台账

6.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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