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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时间:2021-11-10 编辑:汪海燕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1130日,学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对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聚焦巡察对象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学校重要部署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监督检查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反映问题渠道

期间,巡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学校行政办公楼401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3-5910407预约;

(二)邮政信箱:安徽师范大学巡察办转第三巡察组;

(三)意见信箱:花津校区行政办公楼一楼大厅;

(四)电子信箱:ahsdxc1928@163.com

(五)信访接待电话:座机:0553-5910407手机:13345532166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1125日。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安徽师范大学党委第三巡察组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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