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办字〔2021〕21号)要求,为营造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师生实验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学校定于2021年10-11月集中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准入对象
凡开设实验课程的2021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应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并参加考试。其他学生可自行参加学习,不作考试要求。各学院自行建立新入职教职工实验室准入标准,并组织落实。
二、实验室安全教育内容
实验室安全教育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水电安全、消防安全、个人防护等安全常识;
(三)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危险废弃物管理、特种设备等仪器操作安全、设施安全等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
(四)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
三、实验室安全教育形式
各学院要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根据本院专业实验活动的特点,在10月份集中开展符合本专业实验室安全要求和标准的安全教育活动。
(一)组织师生在线学习
各学院组织新生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实验室安全教育相关材料,如《实验室安全手册》《实验室安全十项禁令》、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置教学视频、安全知识教育系列展板、实验室安全专题培训视频等,可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主页“实验室安全”板块下载学习(https://zcc.ahnu.edu.cn/sysaq/aqxc.htm)。
(二)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讲座
各学院应结合学科特点,对新生和新入职教职工集中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题培训。各学院可自行邀请学校实验室安全技术督导组专家、实验教师及校外实验室安全专家担任培训专家。学校将于10月邀请有关专家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专题报告。
(三)开展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涉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等危险源的管理单位,包括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要围绕重大危险源自行组织或联合开展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四)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
各实验室负责人在新生进入该实验室前必须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实验任课教师、实验室负责人应上好开学实验第一课,结合实验项目内容、实验室特点、实验风险点,解读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明确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强调实验过程中的风险点、可能遇到的主要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置、危险废弃物收集转移规范等,并将危险性设备操作规程和常见风险点的注意事项上墙,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四、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
各学院组织新生通过“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网址:http://sjjx.ahnu.edu.cn:8080,校外网络可通过VPN访问)完成试题库在线学习、模拟练习和考试。考生操作流程参阅《考生操作手册》(附件1)。
(一)考试组卷
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分为专业安全知识考试和通识安全知识考试。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和生态与环境学院参加专业安全知识考试,其余学院参加通识安全知识考试。
各学院负责考试组卷工作,根据学科特点合理设置各类题型比例,其中专业安全知识考试的专业性试题不得低于50%。试卷原则上总题数100题,总分100分,试题由系统随机从试题库抽取。管理员操作流程参阅《安全考试设置指南》(附件2)。
考试合格分数95分,合格者系统颁发准入证书。不合格者,须参加补考,直至考试通过。
(二)考试形式
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组织形式分为集中考试和分散考试。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等6个学院考试应安排在机房集中开展,并在考试前将考试时间、地点告知实验室管理科,我处将会同计算机与信息学院、信息中心协助完成考试。其余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要求新生完成安全准入考试。参加集中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将由学院自行安排补考。
(三)考试时间
各学院需在11月21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后期,学校将对实验室安全考试情况进行写实性通报。
五、工作要求
1. 落实安全教育责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杜绝未经安全培训和未通过安全考试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2.安排专人负责。各学院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安全考试工作,管理员名单(附件3)如有更换请及时联系实验室管理科。学校将召开院级管理人员考试系统培训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积极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学校或院主页及时发布培训相关通讯报道,共同建设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实验安全的实验室安全文化。
4.及时总结工作。各学院请在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总结梳理安全准入工作,并将《安徽师范大学2021级新生安全考试情况表》(附件4)和相关通讯报道(含图片)反馈至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李硕林 刘航 电话:3869386
特此通知。
附件:1.考生操作手册
2.安全考试设置指南
3.各学院系统管理员名单
4.安徽师范大学2021级新生安全考试情况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