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末和暑期实验室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加强学期末和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期末和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暑假前,各学院应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的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尤其是收到第一批次(5月18日已发送至各学院分管领导)和第二批次(第三方实验室安全评估结果,6月29日通过学校电子政务系统分别发送至各学院分管领导)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学院,应再次深入现场,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学院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逐项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应及时上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近期,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组和校实验室安全技术督导组专家将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巡查。
三、做好2021年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假期无工作任务的实验室,放假前应关好门窗,切断水、电、气等总闸开关,确保监控报警设施正常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
(二)对于假期确需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学院应加强师生安全管理,严禁未经批准人员进入实验室;假期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办字〔2021〕21号)等规定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三)严格管控各类危险源。落实危化品管理制度,确保危化品使用安全,尤其做好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各类管制类化学品的管理;做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加强特种设备、加热设备等危险性设备的管理,严防压力容器爆炸和各种气体泄露,确保设备安全运行;规范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严禁随意倾倒。
(四)实验室值班应纳入学院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对本学院实验室和重点隐患区域要进行安全巡查,确保安全。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应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校办字〔2021〕22号)等规定的要求,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按照实验室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程序报送。
请各学院在7月15日提交当前尚未完成整改和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并将《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可扫描成PDF)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李硕林,联系电话:3869386。
特此通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2.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