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0〕198号)要求,确保学校《关于开展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校资产字〔2020〕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卡片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资产处〔2020〕7号)通知事项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近期对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校检查领导组
组长:朱家存
成员:学校国资委成员
检查组办公室设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人兼任,成员从学校国资委成员单位抽调。
二、检查内容
(一)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监督检查的内容
1.固定资产“账物相符”情况,包括是否“一物一卡”、“规格型号”是否属实、“现状”是否属实、“使用人”是否属实以及“存放地点”是否属实等。
2.固定资产条形码是否按照规定张贴。
3.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情况,包括是否有使用记录以及年使用及时情况等。
4.房屋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面积是否超标、用途是否相符、房屋是否闲置以及利用率情况等。
5.资产处置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处置等。
6.受赠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入库以及日常管理情况。
7.资产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二)资产归口单位监督检查归口管理的资产
1.图书馆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图书管理情况。
2.档案馆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档案管理情况。
3.博物馆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文物管理情况。
4.科研处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无形资产管理情况。
5.总务处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动植物管理情况。
各归口单位请于11月18日前将归口管理的资产情况报告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三、检查方式
1.资产管理系统数据检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依据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后台数据进行统计核查。
2.现场检查。对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资产目录,在各类资产帐目中随机抽取,现场核查。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培训
1.培训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下午14:30。
2.培训地点:花津校区会议中心二楼第三会议室。
3.参加人员:学校检查组人员,各学院、各单位国有资产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
(二)检查时间
11月12日至13日全天组织现场检查,具体安排详见安排表,特殊情况的由各单位与检查组商定。
(三)问题整改
11月19日前,各单位完成资产管理问题整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需要相关单位提供说明材料。
(四)迎检准备
11月19日前,学校迎接省教育厅对我校进行监督检查,梳理资料文档等相关材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检查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对前阶段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查漏补缺、纠错纠偏,达到“以查促改、以查促管”“的目的。
2.做好迎检准备。各学院、各单位要安排专人配合检查,及时提供相关的资产情况及其资料,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3.扎实做好整改。各学院、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坚决做到举一反三、问题清零,切实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学校将对检查中发现的没有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通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 安徽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检查人员分组表
2. 安徽师范大学固定资产账卡管理情况抽查记录表
3. 安徽师范大学房屋使用情况抽查记录表
安徽师范大学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