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开学后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普通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更新版)》、《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场所防控工作指引(更新版)》文件精神和学校秋季开学工作要求,现就秋季学期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实验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各学院请按照《安徽师范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中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1.做好环境卫生。清理实验室、药品仓库、废弃物存储地和公共区域积存杂物,保持环境卫生和日常通风。做到设备药品摆放有序,实验室环境整洁。保证实验区域内洗手设施和用品齐全。
2.组织全面消毒通风。按照《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消毒工作方案》(见附件1)要求,提前2天连续对实验室、药品仓库(含入库药品)、废弃物存储地和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毒通风。实验室每日开窗通风至少3次,每次30分钟以上。天气适宜时,可全天候开窗通风。
3.储备防疫物资。各实验室要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必要物资,需明确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流程。
4.合理安排实验。尽可能整合实验人员合作轮流开展实验,避免实验人员过于集中,减少人员聚集人数次数。
(二)开学后防疫管理
1.严格管控人员出入。严格执行学校秋季开学工作方案规定,进出实验室的师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实验室负责人严格落实实验室出入登记,做好台账。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干咳、乏力、咽痛、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的实验人员,及时报告学院和学校疫情防控部门。
2.做好实验防疫工作。实验人员均应穿戴实验服、手套等相应防护装备,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在封闭、人员密集且通风不良的实验室内须佩戴口罩。加强各实验室无关人员流动管理,减少交叉接触。
3.规范管理防疫废弃物。加强实验室垃圾分类,做好口罩等防疫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防疫废弃物转运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有关规定执行。
4.保持日常消毒通风。按照《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消毒工作方案》要求,坚持实验室日常消毒通风,实验室负责人要完成实验室内地面、墙壁、桌椅、实验器材及垃圾盛装容器日常消毒工作,每日至少2次。消毒基本知识和消毒剂配制参考《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见附件2)。实验室每日开窗通风至少3次,每次30分钟以上,天气适宜时,可全天候开窗通风。
5.做好防疫管理记录。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应规范填写《实验室消毒情况记录表》(见附件3)和《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使用登记表》(见附件4),留存备查。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安全教育培训
对疫情防控信息进行及时、有效的宣传,组织师生进行防控知识培训、学习,做好政策法规的解读与指导,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个人防护技能。对将要开展实验活动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和防疫知识教育培训。
(二)安全排查和巡查
各学院在开学前应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排查,需特别注意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长期关停的实验室与设备,充分考虑重新启用时的供水、供电、发热、部件老化等潜在安全风险,做好检查记录。结合暑期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项督促落实整改,及时巡查复查,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开学后加强实验室巡查管控,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疫情要求、疫情防控意识薄弱、消毒和自我防护等不到位的实验室,要立即整改。
(三)安全管理重点
1.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学院,检查危险化学品存放环境并进行盘点,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特别注意酒精和含氯消毒液等消毒物资的存放与使用安全,避免发生火灾、中毒等事故。
2.危险废弃物安全。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分类收集和存放。
3.消防及水电安全。对实验室消防设施和水电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消防设施有效性及配置的合理性,确认水电设施安全可用,及时消除实验室消防和水电安全风险。
4.仪器设备安全。在仪器设备(尤其特种设备和长期未使用的设备)开启使用或通电前,按照操作规程,做好防潮、防湿、防漏电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检修,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
5.生物安全。涉及生物实验的学院要加强相关实验场所检查与管理,严格落实专人管理制度。加强生物采集(购置)、运输、接收、使用、保存、销毁的全链条安全管理。尤其要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管理,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要求开展实验。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结合学校防疫要求和新学期工作安排,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和风险管理机制。
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妥善处理,确保开学后实验室安全运行。各学院将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可扫描成PDF)于9月30日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近期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巡查。
联系人:李硕林 电话:3869386
特此通知。
附件:1.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消毒工作方案
2.消毒基本知识和消毒剂配制(供参考)
3.实验室消毒情况记录表
4. 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使用登记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