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73号)文件要求,2020年继续开展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与任务
按照省教育厅统计填报要求,2019-2020学年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共计8个报表,分别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二)、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和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综表一)。各报表样表、填报说明见附件。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基表一、基表二和综表一以及全校数据汇总上报,财务处负责基表七,各相关学院负责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和基表六。负责单位完成数据统计、填写、报送报表,协助单位协助负责单位完善相关报表。具体任务分工如下表:
序号 |
报表名称 |
报表简称 |
负责单位 |
协助单位 |
1 |
教学科研仪器 设备表 |
基表一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各相关学院 |
2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 |
基表二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各相关学院 |
3 |
贵重仪器设备表 |
基表三 |
各相关学院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4 |
教学实验项目表 |
基表四 |
各相关学院 |
教务处 |
5 |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
基表五 |
各相关学院 |
人事处 |
6 |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
基表六 |
各相关学院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7 |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
基表七 |
财务处 |
各相关学院 |
8 |
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 |
综表一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
二、相关说明
1.本次实验室信息统计时间段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2.基表三已列出各学院在用教学科研贵重仪器基本信息以供参考(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1日—8月31日间信息请填报单位自行补填。
3.基表四中“实验名称”的统计应准确详实。为避免重复,实验课程名称相同,但由于针对不同专业,实验学时及内容略有差别的可视作同一门实验课程;同门实验课程中同名实验项目,如对不同专业开设而实验项目学时数不同,应视作不同的实验项目在名称上加以区分。
4.基表六中“实验中心名称”应填写教学和科研实验中心,如由几个实验室(分室)联合而成的实验中心(实验室),应按一个实验中心(实验室)填写。基表四、基表五、基表七的“实验中心名称”需与基表六的“实验中心名称”保持一致。
三、报送要求
1.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进行填报,本次工作纳入学院实验室管理年度工作绩效考核。
2.基表四和基表五报送前需经教务处和人事处负责人核查签字并盖章。
3.负责单位需同时报送纸质报表和电子文档。纸质报表(一式一份)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文档(Excel表)通过行政办公系统发送给联系人。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
4.为保证统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相关学院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包括: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号等)于2020年9月7日前发至联系人,以便业务联系。需要查阅上一学年上报数据的,可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联 系 人:刘航
联系电话:3869386 15755503141
联系邮箱:liuhang@ah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及填表说明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