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0年上半年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近期,学校开展了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作为专项整改工作的一部分,请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对排查出的部分拟报废报损资产进行处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
2.准备申报的部门、单位及时报送拟处置资产申报材料,具体处置批次学校结合具体情况安排,拟处置资产在没清运前由各申报部门、单位保管。
3.按照最新省厅文件要求对拟报废的电器电子产品与其他待处置资产应分别列示申报。电器电子产品是指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见附件2)的国有资产。
4. 拟处置资产清单中的申请报废处置的资产做到账物相符,即处置清单所列资产与实物资产一一对应,并按电器电子产品和其他待处置资产分别集中存放。
5.未到处置年限的资产不予报废处置(资产具体使用年限参考附件3);已经超过使用年限,但仍有使用价值、校史价值或者文物价值的资产在处置清单中备注说明。
二、材料报送
电子版材料通过微信(电子邮箱)发给联系人;纸质版材料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行政办公楼103室)。
三、联系人
吴吟黎:办公电话3937181,移动电话15155360225,邮箱1224809012@qq.com。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国有资产处置流程及说明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
3.《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