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财政厅有关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政策,为增强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大型仪器设备高效使用,学校近期将组织对2020年度拟购置的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进行论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内容
本着“统筹规划、合理配置、避免重复、专管共用”原则,组织专家开展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论证内容主要包括拟购仪器设备的购置目的、必要性、适用性、合理性、使用技术力量、配套条件、开放共享和使用效益等。重点论证学校现有同类仪器设备情况和拟购置设备的使用效益分析。论证专家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仪器设备的预期使用机时、科研成果、经济效益、学校其它教学科研团队共享使用等进行全面审核、严格把关。
二、时间安排
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采取校院两级论证,项目单位对拟购大型仪器设备进行充分的调研,组织专家开展论证,专家论证结果填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论证报告》(附件1)。
2020年5月18日前,项目单位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论证报告》《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论证信息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进口设备同时填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附件3)。
2020年5月22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本次报送的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进行集中论证,项目单位需要在专家论证时进行陈述和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论证工作,大型仪器论证材料作为学校仪器设备使用效率审计支撑材料报审计部门备案,相关表格填报内容务要真实、完整。
2.为确保学校如期完成年度采购任务,各项目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证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本年度没有大型仪器设备采购计划,原则上学校今年不再单独组织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
3.项目单位和论证专家对论证材料负责,科研、教务等审签部门要客观公正地填写审核意见并对审核意见负责。
联系人:刘航 联系电话:3869386
特此通知。
附件: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论证报告》
2.《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论证信息表》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