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相关部门:
本学期以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和协作下,学校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验室平稳运行,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暑期,部分实验室仍然照常开展科研活动。为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现就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实验室应落实领导、实验室负责人带班和假期值班制度,放假期间安排专人定期巡检,并将暑假期间实验室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贴在实验室显眼处。
2.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教育。严格实验室准入制度,人员出入实验室要做好登记。教育相关人员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做好个人防护,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所有人员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室留宿,也不得在实验室内生活。
3.假期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尤其注意水、火、电及危险生化品等安全检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特别注意对重点保护区域应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假期前学校将组织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对实验室安全隐患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抽查。
4.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5.易制毒、易制爆、易燃(如乙醇、石油醚、乙醚)、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6.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7.暑期尽量不要安排高危实验,如必须安排,需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与安全防范工作,研究生导师必须参与全程指导,确保实验室人员生命安全。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