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单价在10万元以上)使用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用于教学、科研的大型仪器设备(见附件一)。
二、检查内容
(一)机时利用:使用单位对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时间。
(二)人才培养:利用大型仪器设备开展的有关培训,培养出各类能掌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大型仪器设备人员的情况;
(三)科研成果:通过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取得的各类、各级成果,各类专利、国内外刊物发表的文章等;
(四)功能利用与开发:是否充分利用原设备的功能,并在此基础上开发新的功能;
(五)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使用记录等)和大型仪器设备服务共享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分为学院自查和学校核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由大型仪器设备的所在单位负责完成。主要任务和程序是:
1、对所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年度使用管理状况进行自查、总结;
2、按照考核表(见附件二表1、表2)的要求,认真做好数据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填报工作;
3、按时将自查结果报资产管理处。
(二)学校核查由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以学院为单位,采取听、看、查的方式进行。主要任务和程序是:
1、对学院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2、听取学院分管领导对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年度使用情况的总结汇报;
3、对各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年度使用效益情况分别做出评价;
4、对全校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
四、时间安排
(一)学院自查阶段:2009年12月7日到12月20日;
(二)学校核查时间:2009年12月21日到12月27日。
五、有关要求
(一)此次检查,是对上学年度有关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的一次全面检查,以后作为常规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请各单位分管领导务必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人员做好自查和学校核查的准备工作。
(二)本次检查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在校内进行通报,并作为本单位今后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的依据,检查结果作为重要资料进行存档保存。
(三)各单位自查结果和考核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方式报至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李玲 电话:3869387
邮箱地址:llinghm@mail.ah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一、截止到2008年底,我校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清单
附件二、表1、安徽师范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考核记分表
表2、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论文统计表
资产管理处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