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高学校公共报告厅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避免时间和场次安排冲突,现就学校公共报告厅使用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报告厅范围
花津校区:理科大楼报告厅、敬文报告厅、会议中心第一报告厅、会议中心第三报告厅、财务处二楼报告厅
赭山校区:图书馆报告厅、科技礼堂报告厅、田楼报告厅
二、预约申请方式
各单位使用报告厅应提前一周通过“报告厅、礼堂在线预约系统”(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主页右下方链接)提交使用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学校一周工作安排》中事项需要使用报告厅的,由牵头单位于上周五前上线申请。申请场地务必完整填写报告或会议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审核。
三、审核与使用原则
我处按照“先到先得”的方式安排报告厅。除特殊情况外,未经预约的临时性申请一般不予调整或安排。因临时调整或取消使用报告厅,请及时与资产处(3869386)联系变更,否则将按场次收取资源占用费。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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